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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11-23
  • 名称 关于印发爱民区规范性文件网上管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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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爱民区规范性文件网上管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爱民区规范性文件网上管理工作方案

为加快建立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备案系统建设,按照《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黑发[2016]31号)、《黑龙江省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互联网+”行动计划》及《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网上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法发[2017]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现有资源,自2018年12月1起,区属各部门向区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实现网上报备、网上审查、统一存储和集中发布。逐步实现区政府作为备案审查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网上管理。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原则。按步骤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各部门要逐步统一规范性文件电子数据标准和规范,实现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和发布,确保传统纸质备案审查形式向数字化备案审查模式安全、平稳过渡。

(二)坚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资源原则。各部门要避免重复建设,确保已经取得良好效果的应用系统继续使用,要充分利用社会信息化资源和新技术、新模式,全面促进我区网上备案工作协调发展。

(三)坚持确保信息安全原则。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信息网络安全可控战略和省、市政府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中保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安全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现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和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文本,是建设法治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任务,区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规范性文件网上管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积极推进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网上管理工作。区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工作安排进行检查考核。

(二)严格时间。区属各部门自2018年12月1日起向区政府法制办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全部实现网上运行。

(三)统一规范。全区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管理统一使用爱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邮箱amqgfxwjba@163.com。各部门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材料按要求发至该邮箱。

主办: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 承办: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3-579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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